最近国人最关心的话题莫过于问题疫苗,有人恐慌、有人出境打疫苗、有人散布未经核实的信息被拘、也有借助问题疫苗实施诈骗的。真可谓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国人做不到的啊!
仔细梳理一下,不难发现以下一系列问题:
首先,犯案时间之久——5年;
其次,数额之大——200万支;
第三,范围之广——全国18个省市;
第四,与当年的毒奶粉、毒胶囊时间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五,问题疫苗主犯为重犯;
第六,问题疫苗是如何进入接种点的?……。
我们想问问国人经历了毒奶粉事件,为什么不能从毒奶粉事件中总结经验教训,也就是说如果还是按照毒奶粉事件流程和章程去处理问题疫苗事件的话,在不久的将来还会有更多的“毒奶粉”“毒疫苗”事件涌现。
其次,五年的作案时间,200多万的天文数字,是如何一次次进入到正规渠道从而进入受害者身体里的?一支疫苗从出厂到注射需要经过多少个审查关卡?多少部门?多少责任人?多少监管部门?他们都是干什么的?这其中大部分人都被纳税人养着却干着毒害纳税人生命的勾当?这难道不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吗?这是何等的荒唐?!
第三,问题疫苗主犯为重犯,并在缓刑期,这不是在侮辱和践踏法律吗?不是在挑战和践踏法律法治的底线、道德的底线吗?
那么毒奶粉、毒胶囊、问题疫苗等一些列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归根结底无外乎是人的问题,责任人的信仰出了问题。在这群人只是唯利是图,监管部门以罚代管、犯罪分子违法成本太低,问题疫苗主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在五年前就将其干掉,杀一儆百,可能五年后的今天就不会闹出让世人耻笑的“自相残杀”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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